为规范新团员发展的程序,保障新团员发展的质量,壮大团员队伍,提高团组织战斗力。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的要求,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,经个人申请,团委初审,校团委终审,现拟定温丽达等10名同学为入团积极分子,现予以公示(具体如下):
公示时间
自2023年4月8日至4月10日(共3天)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致电团委组织部高艺(19864552632)反映情况,逾期不再予以受理。